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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招聘公告(18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 2022-11-2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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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医院研究决定,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7名,技师11名(检验技师8名,病理技师2名,听力筛查师1名),医生助理6名,行政技术人员4名,行政后勤人员2名,具体岗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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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例:04眼科医师+王某,扫描件需原件通过扫描仪扫描,不允许手机拍照上传)发到邮箱zfyrsk@qq.com。不按规定形式投递或报名资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报名。受理报名后,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及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中段淡水西路南巷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4.联系人及方式

  余老师:0873-3980051;14708730073;

  5.报名时间:自2022年11月23日起,长期接受报名,直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教育经历、工作经历);

  3.毕业证、学位证书;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5.学历认证报告;

  6.资格证、执业证

  7.个人征信报告;

  8.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1.符合报名条件者,经院人事科审查报名资料,以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相应岗位带教培训考核。

  2.带教培训考核是对新入职人员进行的岗位带教培训,主要测试考生的学习能力、各项综合素质及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带教培训期为30天,不建立劳动关系,食宿需自理。

  3.带教培训考核结束后进入面试,面试通过后在院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用,到人事科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四、福利待遇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信息科岗位、医学装备维护人员考核优秀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其他岗位工资执行医院合同制人员基本工资。其他福利待遇:科室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食堂餐补、工会福利、培训进修、职业规划、年度健康体检。
 

  五、重要提示

  1.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按疫情防控要求,跟班作业须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能参加。

  3.本公告及其他具体事宜由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T8TquYrikj8Ax4NzfuV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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